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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、生活節奏的加快,國民對包裝食品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,食品生產企業對包裝材料的需求量也隨之增長。為適應需求,一些食品包裝生產企業加班加點、超負荷運轉,只為趕貨期、完成生產任務,而忽略了對殘留溶劑的控制。原料把控不嚴、烘干溫度和時間不夠等工藝偏離,導致溶劑殘留超標的情況多次發生。
歐盟發布塑料餐廚具新法規 提升企業生產檢驗成本。
近日,歐盟發布新法規,對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制品的要求進行了修訂。新修訂要求主要為:新增2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觸材料的單體;明確雙氰胺單體的特定遷移限量為60mg/kg;將原有物質1.3-苯基二甲胺的限制,由單獨遷移限制改變為與新增物質間苯二甲基異氰酸酯共同限制,特定遷移總量為 0.05mg/kg;對限制說明等進行了更新。新規規定在發布20天后生效,并設定緩沖期,即使不符合該法規要求,也可以繼續投放市場至2015年3月 24日,直至存貨銷售完畢。
近年來各國尤其是歐盟在食品接觸材料相關的法律法規、標準限量、檢測方法等層出不窮。歐盟對于塑料制品進入市場實施的新法規,給我國塑料餐廚具出口歐洲帶來了一定的影響,增加了企業的生產與檢驗成本。
目前,我國塑料餐廚具企業普遍存在設計研發能力薄弱、產品科技含量低等問題。大部分出口塑料餐廚具企業的產品多為來樣設計,自主研發產品較少,企業在產品研發方面依附性強,自主創新能力不高。
據了(le)解,歐洲食(shi)品(pin)安全局食(shi)品(pin)接(jie)(jie)觸材(cai)(cai)料(liao)組批(pi)準了(le)四種(zhong)新的(de)食(shi)品(pin)接(jie)(jie)觸材(cai)(cai)料(liao),其(qi)中(zhong)(zhong)包括(kuo)兩種(zhong)氧(yang)氣吸(xi)收(shou)劑(ji)、一種(zhong)添(tian)加(jia)劑(ji)以及(ji)一種(zhong)塑化劑(ji)。專(zhuan)家稱,食(shi)品(pin)接(jie)(jie)觸材(cai)(cai)料(liao)法規中(zhong)(zhong)一般都(dou)有(you)材(cai)(cai)料(liao)生(sheng)產(chan)中(zhong)(zhong)允許使用的(de)單(dan)體(ti)及(ji)添(tian)加(jia)劑(ji)清單(dan),某(mou)些風險物質更涉及(ji)用量和最大遷移量的(de)要求,生(sheng)產(chan)者(zhe)可按照此要求選(xuan)擇合適(shi)的(de)原(yuan)料(liao)及(ji)配比進行生(sheng)產(cha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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